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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有关部门(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教师培训管理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第二期)”的部署,贯彻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工作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13日-14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工作委员会第七届年会暨学术交流会。本届年会由辽宁师范大学承办。
本届年会将在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形势下,总结协会会员单位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探讨教育技术高校教学应用的前沿问题,就高校教育技术发展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展开讨论与交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技术改造课程,技术改善学习
二、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4日
三、年会网站
四、开会地点
大连渤海明珠酒店
五、参会人员
协会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特邀学术报告专家,协会会员单位相关部门(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教学发展中心)。
六、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由大会特邀报告(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论文交流以及成果展示等环节组成。会议同期将召开协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协会培训中心主任会。
会议议程请见附件一,关于大会主题报告的信息将在年会网站(http://www.tech-ex.com/ceta7/)和协会网站(www.ceta.pku.edu.cn )中公布。
七、会议关键日期
l 第一轮学术论文接受通知日期:2011年09月05日
l 第二轮专题研讨会论文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09月15日
l 第二轮专题研讨会论文接受通知日期:2011年09月22日
l 会员单位成果展示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09月23日
l 大会会议注册起始日期:2011年09月01日
l 大会会议注册截止日期:2011年09月30日
l 大会会议举行日期:2011年10月13日
八、报名参会
本次大会将在2011年09月01日开始接受会议注册,09月30日注册截至,注册参会请访问大会网站:http://www.tech-ex.com/ceta7/
九、会务费以及住宿标准说明
l 会员单位代表:会务费800元人民币,住宿费自理
l 非会员单位代表:会务费1200元人民币,住宿费自理
l 学生代表:会务费400元人民币/人,住宿费自理
l 住宿标准:300元(双人标间/每晚)
注意:会议现场可以补交协会年费。
十、年会筹备组联系人及电话
辽宁师范大学联系人 |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
王健 办公电话:(0411)85992631 手机:13500703640 | 冯菲 办公电话:(010)62757027 手机:13261049130 |
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