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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
为配合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开展教育技术应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各高校教育技术机构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教育技术应用教改立项的选题应以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围绕教学信息化建设,重点研究解决教学资源中心建设、教学资源整合共享机制、优质数字资源开发应用等方面的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实践问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高校从事教育技术工作在编在岗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2、每个高校限牵头申报一项,鼓励各理事单位以协作方式联合申报。
3、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者(包括今年向教育厅申报结项者),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与立项评审
1.申请人应根据本通知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认真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应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个项目一式两份,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扫描件)均需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稿,电子稿打包为一个ZIP文件提交,命名格式参照: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zip(如:中南大学-张三-MOCC平台建设项目.zip) 。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2. 每个高校可推荐1-2名熟悉现代教育技术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委员会相关现代教育技术项目评审。
3.申请人所在学校完成校内的项目评审推荐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应用专家推荐表》(含电子文档)于2015年4月8日前报送至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4.本次申报先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初评,初评遴选10个左右的项目参加复评。复评项目请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由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推荐参加复评,复评通过由省教育厅立项资助建设。项目运行和验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管理。
5. 通过项目初评未通过复评的项目,协会立项予以资助培育,鼓励其参加下一年度的省教改项目申报。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委员会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可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不受学校指标限制。
联系人:朱 可;联系电话:0731-88821653,电子邮箱kzhu11@163.com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